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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美醫師認證 醫師公會反彈

 

衛福部公告美容醫學人員資格限制規範將從明年(2017)元旦上路,未來從事美容醫學的醫師都必須符合相關門檻資格,否則將面臨最高新台幣25萬元的罰鍰。全國醫師公會今天(8日)發表聲明,批評衛福部引用法源錯誤,未來可能引發許多紛爭,要求衛福部重新檢討。

醫美市場夯,各科醫師紛紛「撈過界」投入醫美界,醫美手術所引發的糾紛時有所聞。為了幫民眾醫療權益把關,衛福部已正式公告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附表內容,明年1月1日起,想執行「美容醫學手術」、「美容醫學針劑注射」、「美容醫學光電治療」3大類的醫師,得先通過衛福部認證,否則就得補足外科訓練1年或相關學分。醫事司司長王宗曦:『(原音)過去6年應該要有8學分的資格,如果沒有拿到的話,可以在今年趕快把這8個學分補足,這樣明年1月1日就可以順利上路。』

不過,全國醫師公會8日質疑衛福部引用法源錯誤,醫師公會全聯會醫事法規副召委施肇榮指出,衛福部引用醫療法第62條來限制執行美容醫學醫師的資格,存有爭議,因為相關規定是用來規範「醫院」的高科技、高危險項目,不包括診所,更不能用來規範全國醫師,若有診所不服,未來告上法院衛福部必敗無疑,形同管理無效。施肇榮:『(原音)修學分保障民眾、確認醫師的能力,這沒有問題,但是這條路應該怎麼走、方向對不對、方法對不對,這才是問題,現在是方向與方法錯誤。』

面對醫師公會的反彈,甚至向多名立委陳情要求重新檢討新制,衛福部表示,醫療法第62條原即賦予主管機關為管理醫療品質可訂定特管辦法來管理,醫美新制於法有據,如果外界、立委有意見,都可以進一步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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