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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美術後照可放官網 衛福部政策也整形

 

為整頓醫美亂象,衛福部上月底公告修正命令,即起藝人不得出現在醫療廣告,以及廣告不得刊登術前術後照,但未與業者事先溝通,引起醫界、業者、藝人強烈反彈。衛福部醫事司今天上午請包括醫美相關醫學會、消費者代表與醫美業者進行協調會議,會後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表示、術前術後照可以放在官網,但是公共場合海報,僅能使用像是QR Code做連結查詢。

 

代言部分,只要是能證明是親身體驗所有人都可代言,相關文字修正後,最快一周內重新公告,並且對公共場合展開術前術後照稽查。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,代言人部分,只要有「親身體驗」即能代言,但是在廣告中需註明手術時間、類別,並且確定是在委託代言的醫療機構如果被檢舉該代言人代言不實。經稽查確定違規,依《醫事法》對廣告刊播者處5萬到25萬罰鍰。另外,上次公告爭議最大的是廣告不得刊登術前術後照部分,曾有醫學會發動近400封連署反對此項政策,石崇良表示,術前術後照可以放在官網,但是必須是該診所、該醫師的實際患者,並且經患者同意後才可刊登。公共場合海報,僅能使用像是QR Code做連結查詢。石崇良說,術前術後照如出現在公共場合像是大眾運輸捷運、車站,像是強迫刺激,屬於將商業廣告手法用於醫療,因此才有此共識。石崇良表示,與會者代表,目前也在研議將涉及代言不實廣告情節嚴重者,可依《醫師法》第18條移付懲戒,進行停業處分、或撤照。目前仍在研議當中。石崇良表示之前公告有文字不周的問題,今天會議達成共識的法規修正,最快一周內重新公告。(黃仲丘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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